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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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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告漢普頓酒店業主誹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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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亞銀行入稟法院,控告漢普頓酒店業主誹謗索償。 資料圖片

 【本報訊】東亞銀行向屬台灣國民黨黨產之勞工大廈業主公司及大廈的包租公司,追討8千萬元按揭借貸一案,高院早前裁定東亞銀行勝訴;大廈業主一連串暫緩執行申請失敗後,銀行始於6月18日收樓,大廈業主其後卻張貼3張新聞稿,並連同一份公告放在網上,又去信大廈接管人,5份文件皆有誹謗成份。東亞銀行前日入稟法院,要求勞工大廈賠償,禁制他們再作誹謗言論。

原訴促禁制發表誹謗言論

 原訴人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答辯人則依次為勞工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中邦有限公司(勞廈公司股東)、盈禧集團有限公司(勞廈董事)、梁木蘭(譯音)(勞廈董事)、李國強(譯音)(勞廈董事)、連百清(譯音)(中邦高級經理)及正得管理有限公司(漢普頓酒店管理公司)。

 原訴人認為,答辯人漠視法庭命令,繼續接收酒店客人,卻將責任轉嫁到原訴身上,原訴並於蘋果日報、信報、經濟日報、大公報及文匯報上刊登廣告澄清,費用共24萬餘元。因此,原訴人要求禁制發表誹謗言論,賠償並補償他們已花的費用,並強制答辯人為3份新聞稿刊登澄清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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