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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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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選阻選刊物 均視為廣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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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鍵基表示,今屆的投票箱會設計得較大,確保不會出現「逼爆箱」的情況。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於下周六開始。針對《蘋果日報》在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出版「號外」,被指為借法例的灰色地帶替當時參選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助選,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中,清楚訂明任何可促使或阻礙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的免費刊物,包括報章特刊或單張,均可被視為有關候選人的選舉廣告。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彭鍵基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選舉指引,任何競選期間的刊物,意圖促使或阻止某些人當選,可以被視為有關候選人的選舉廣告,而候選人在填報選舉開支申報表時,「邊搵應該計,邊搵唔應該計」,應自行徵詢法律意見決定。

 選管會一旦接獲任何投訴,即會按正常程序作出跟進︰「選舉經費要先呈報,才知有沒有違例選舉廣告,現時去猜測並不公道。」

選管會無意規管票站調查

 針對有議員建議規管票站調查機構,彭鍵基表示,考慮到要平衡資訊、新聞及學術自由,故他們無意規管或限制票站調查機構的背景、甚至是調查的用途,但選管會將會提醒傳媒及有關機構,不可在投票結束前公布調查結果以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及選舉結果,而有意進行票站調查機構,需要在投票前10日向當局申請,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期間亦要表明身份及代表機構。

新任官員可參與選舉活動

 他又說,包括新增的副局長與政治助理等政治委任官員,在遵守《政治委任制官員守則》指引的情況下,可參與跟選舉有關的活動,但不應動用公共資源進行與選舉有關的活動,並確保不會與本身的工作性質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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