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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日︰9月7日上午7時30分至下午10時30分
2.立法會候選人提名期︰7月19日至8月1日
3.候選人請求在選票上印上其詳情的限期︰7月19日至8月1日
4.選舉委員會主席為候選人舉行簡介會︰8月5日
5.拆除選舉廣告限期︰不遲於9月17日
6.候選人提交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的申報書及聲明書限期︰不遲於11月11日*(如無需競逐,則不遲於10月10日#)
7.候選人呈遞資助申索限期︰不遲於11月11日*(如無需競逐,則不遲於10月10日#)
8.提交選舉呈請限期︰不遲於11月12日*(如無需競逐,則不遲於10月11日#)
* 假設選舉結果於9月12日刊登憲報
# 假設選舉結果於8月11日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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