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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 資料圖片
【本報訊】《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但政府承認條例有灰色地帶。平機會主席鄧爾邦表示,難以劃出法例的界線,尤其是市民對少數民族的稱呼,必須要視乎情況和說話的用意及態度,才能判斷是否違法。
「鬼佬」「賓妹」解析不同
《種族歧視條例草案》通過,不過在怎樣和甚麼情況下,才構成種族歧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和鄧爾邦昨日出席電台訪問時解釋,從歷史角度看,例如「鬼佬」稱呼西人,稱呼用了數10年,使用初期西人的社會地位比較高,這樣的稱呼並沒有貶低他們的用意;但以「賓妹」稱呼菲律賓人,他認為用語有點貶義,市民應該注意一下。
何健華和鄧爾邦強調,要視乎情況和說話的用意及態度,決定是否屬於歧視。但市民仍有疑問,有聽眾致電表示,這條例造成許多危險陷阱,「如果今日稱呼同事為『鬼佬』,對方起初話沒有反感,第二日又為其他野同我吵架,仲告我,話我叫他做『鬼佬』,真係好無辜。」
至於政府提出的語言豁免被否決,何健華表示,條例沒有規定一些職業訓練機構或教育機構,需要因應特定種族而改變授課語言,職業訓練及教育機構毋須為少數族裔更改授課語言,而學校因資源問題未能更改授課語言也未必觸犯法例。
授課語言 毋須改變
何健華又說,商店不可基於種族原因而拒絕服務,但不代表商店提供服務時必須採用顧客所用的語言。但公營機構資源較多,醫院及診所有責任提供適當的翻譯服務。
鄧爾邦則認為,《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旨在促進共融,減少矛盾,不應極端地理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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