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醫局斥1600萬 應付種族歧視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4]
放大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中)表示,政府將會用9個月時間制定實務守則,期望在1年內推行第一階段。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謝睆宇)種族歧視條例獲通過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預料,當局需要9個月時間草擬實務守則,並期望1年內實施第一階段措施。醫管局亦會斥資1,600萬元,在4個地區開設支援中心,提供語言翻譯等服務,公立醫院現時已在電話預約等服務範疇加強協助。但有市民擔心,條例容易令人誤踩法律限制,掀起訴訟潮。也有少數族裔憂慮,條例強迫他們使用母語,令他們失去接觸和學習中文的機會。

草擬實務守則 望年內實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表示,在具體實施法例之前,平機會會用9個月的時間完成實務守則,預計在1年內實施第一階段措施。現時學校及職業訓練學院毋須改變目前的教學語言,但職業訓練學院及再培訓局會增加資源,協助少數族裔學習。

 的士司機林月田批評法例「太死」,會影響自己做生意,「平日已經很習慣講『賓妹』這些,都不是歧視啦!(立法後)是不是會因為我不會講非洲土著語就告我違法呢?」他還擔心如果醫院強化翻譯服務,會增加醫療支出,增加市民負擔。

少數族裔憂失學中文機會

 現任職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Vandana Rajwani是在香港出生的印尼人,她憂慮法例實施後,令少數族裔沒有選擇權,失去學中文的機會,「日常生活中廣東話比英文用的機會多太多,如果我有孩子,一定會讓他們首選學習中文。」

 關注少數族裔權益的融樂會亦批評,消除種族歧視不應單憑法例去解決,該會總幹事王惠芬建議,政府應進行公民教育並盡快推出實務守則,釋除公眾疑慮。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