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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劫案發生後,大批警員到荃灣元荃古道搜山。資料圖片
【本報訊】中年運輸工人於去年在荃灣元荃古道的山邊姦劫一名中年晨運婦,早前於高等法院被裁定各1項強姦及搶劫罪名成立,昨被重判入獄10年。法官斥責被告以暴力及恐嚇的手段令女事主就範,又自稱可能有性病,為事主帶來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增加案件的嚴重性。
被告邵潤福(47歲)被控於去年7月25日在荃灣下花山元荃古道,姦劫49歲女事主,搶去她160元及一部手機。控方昨稱,事件令事主不敢再獨自晨運,並搬離荃灣的寓所以淡忘事件。
法官嚴斥被告的所作所為,令事主影響深遠。被告犯案時以武力將她拖入草叢,搜掠財物後,用石頭或槍恐嚇,將她強姦,其間不使用避孕套,又訛稱有性病令事主心理壓力更大。其後,被告在法庭自辯時誣衊事主為妓女,毫無悔意。考慮被告現時正因另一宗爆竊罪服刑,其10年刑期中的9年將與該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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