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張建宗與入境處商談3個多小時後,派員向記者派發新聞稿。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宣布免收外傭稅兩年,卻只適用於新簽合約,令部分外傭僱主絞盡腦汁,千方百計盡快省回每月400元的徵款。有人揚言會與現時外籍傭工解約;有人準備暫緩簽新約,等免收外傭稅實施後再簽約;更有人異想天開,計劃在新措施實行後,在簽新約的第23個月解約再聘用新工人,妄想享盡47個月的優惠。不過,政府指實施細節要與入境處再進行商討。
正辦手續者擬暫緩領簽證
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表示,近日不斷有剛簽約的僱主查詢,有不少人決定會在繳交第二次外傭稅前,解僱傭工後再聘回。她稱,因入境處規定遭提前解僱的外傭須離境,並由僱主支付交通費,有僱主稱解約後會安排傭工到澳門暫住,並「轉名」由其他家人再重新聘請,直至獲發新工作簽證才返港。
正辦聘請外傭手續的僱主,全部選擇暫緩領取有關簽證,廖翠蘭說:「已辦好簽證的都選擇延後領證,要求公司暫緩安排女傭到港,而正辦聘請手續的僱主更要求取消合約,待當局宣布安排後才重新聘請。」她稱,公司約有數百外傭等候來港,已全部暫緩,並形容「無辦法,人人都想省錢,部分僱主已提出取消合約。」
第23月中止合約 再重新聘請
廖翠蘭稱,有僱主要求取消合約後再聘請新傭工,但不願額外繳付介紹費用。她指張建宗說等待續約的傭工可留在僱主家中,但不能工作,做法不可行不合理:「莫非叫『阿Mum』煮埋飯畀個工人食,幫工人洗埋碗,工人就坐在廳看電視,所有僱主都不會這樣做。」她稱,公司的女傭宿舍已爆滿,希望政府解決問題。
香港印傭協會主席兼中外勞工服務有限公司董事梁慶基表示,公司業務已大受影響,所有正處理的外僱合約均暫停。
他稱,有僱主機關算盡,預備在新措施生效後,即時聘請新外傭,待合約履行至第23個月會中止合約,其後再重新聘請,前後可享有共47個月的免徵費優惠。對此,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回覆,實施細節仍須商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