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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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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稅下月免 1.6萬僱主受惠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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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局決定提前在下月1日起暫停徵收外傭稅。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在一片疑惑和批評聲中,政府終決定把豁免外傭僱主每月400元的再培訓徵款(俗稱外傭稅)兩年的建議,由原定今年9月1日提前至8月1日起生效,讓1.6萬名外傭僱主提早受惠。然而由於實施細節須待行政會議通過後才會公布,目前外傭和外傭僱主仍然有許多疑問沒有答案。包括有外傭協會仍然指,豁免徵費期只適用於由今年8月起的兩年內僱主與外傭續約或簽訂的新約,有外傭僱主為盡快享有豁免徵費,勢將觸發外傭解僱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與入境處商討有關建議,據悉入境處助理處長陳詠梅出席。會議經過歷時約3小時討論後,政府發出新聞稿公布上述決定。張建宗表示,8月是申請新簽證及續約的高峰期,相信新安排可令1.6萬名外傭僱主提早受惠,並呼籲未能即時受惠的外傭僱主,不要提早解僱外傭,因為只要他們在豁免徵款兩年期間內與外傭續約或簽新合約,仍可享有24個月豁免徵費。他又稱,生效期的計算是以入境處發出的外傭入境簽證作準,並非申請簽證的日期。

8月起兩年內新約均獲豁免

 當局今次的措施雖然令廣大外傭僱主受惠,但由於規定僱主需在兩年期內,與外傭續約或簽新約時才可獲豁免外傭稅,故在8月前簽約的僱主,若約滿後不再聘請外傭,便無法享有外傭稅豁免﹔同時,8月前簽約的僱主,如果不炒掉外傭後再行聘請,便要等到下次續約或簽新約時才能受惠。因此,本月剛約滿的僱主,紛紛選擇等到8月時再續新約,結果苦了一班外傭及外傭公司。

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希望政府停收外傭稅措施能惠及現已聘請外傭的僱主,但到目前仍「無聲無氣」,感到非常失望。他稱,不少僱主已表明,為省回數千元徵款,不排除屆時會解僱再重新聘請外僱,由於現時印傭及菲傭每月各有約5,000張新合約及續期合約,一旦新措施生效,勢必將爆發一輪外傭解僱潮,逾萬名傭工將受影響。

 政府表示,暫停徵款須修訂《僱員再培訓條例》的一個附表才可實施。實施細節待行政會議通過有關建議後會盡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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