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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45歲離婚女行政經理與女兒的28歲溜冰教練譜出姊弟戀,但數月後2人感情出現問題,男方涉兩度將女友的8歲女兒抱到其寓所窗邊作威嚇,早前否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而受審。事主的前菲傭昨供稱,案件發生後被告仍兩度到僱主家中房間過夜。
前菲傭證被告抱女童置窗外
事主前菲籍傭人Mary Jane Garcia昨供稱,在去年1月25日她並沒有在太古城寓所目擊事件,但至同年4月12日,她見到被告黎正匡(28歲)進入家門後,即怒氣沖沖抱起事主羅允玲(45歲)的女兒,走到破窗邊作勢搖晃,並將女童置於窗外3分鐘之久。被告最終放下女童,卻突然以英文表示「妳想知道發生甚麼事嗎」,隨即脫下褲子,但2人距離太遠,根本看不到辯方所指被告大腿上的c刀疤痕。Garcia被辯方盤問時,指案發後被告仍兩度到主人的房中留宿,至翌日早上始離開。
辯方則於庭上指,被告向警方落口供稱,想跟事主正式分手,但遭威脅會令他失去工作。辯方又指落口供的警員曾向被告表示「好小事,落唔落口供都得,落鬫n搵」。案件下周三續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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