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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浙江記者茅建興、通訊員呂律杭州1日電】在成為全國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省份之後,浙江省最近又出台了規範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條件及管理制度的《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首次通過制度正式承認了民間貸款機構的合法地位,通過扶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再生出一個新的民間貸款力量,作為現有信貸制度的重要補充,將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發揮重要的作用。
小額貸款公司 規範管理
所謂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本省境內依法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內資有限責任公司或內資股份有限公司。據悉,小額貸款公司將於9月開始接受登記。
小額貸款公司體現了四個特點:一是區域性,只能在本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和小企業發展、財務、管理等諮詢業務,不能跨區域開展經營活動。二是數量控制性,試點期間在每個縣(市、區)只能設立1家小額貸款公司,列入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杭州市、溫州市、嘉興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試點名額,義烏市可增加1家試點名額。三是穩定性,主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2年內不得轉讓,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四是安全性。
每縣只設一家 僧多粥少
由於每個縣只能設立一家,小額貸款公司「首發團」入場券可謂僧多粥少,只有兩個牌照的溫嶺市,一開始已有10多家公司申請。而民間一些投資公司也表現非常熱情,一家本來欲在台州申請典當行的公司負責人季先生表示,他對小額貸款公司也非常感興趣,而台州民營資本豐富,競爭太激烈,他已準備轉向浙江欠發達地區去申辦小額貸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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