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供港水產 須佛山轉駁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02]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張美歐廣州1日電】記者今日獲悉,為確保供港澳水生動物食用安全,8月起,凡內地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必須在廣東中轉過駁,才能供港。廣東檢驗檢疫局轄區內的廣東省佛山市國通供港澳農產品中轉中心,是內地唯一經國家質檢總局認可的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中轉註冊場,也就是說內地所有的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都必須經過在這裡的集中中轉查驗監管場進行。

 為確保內地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中轉工作順利進行,廣東檢驗檢疫局上月底在「中轉中心」所在地、順德陳村辦召開了內地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中轉檢驗檢疫監管工作現場會。會議集中討論了《廣東局內地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中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相關單位工作職責,為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創造了條件。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