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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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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韓森 旺角唐樓截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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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森擁有的西洋菜街132號,樓高6層,可建樓面逾8,000呎,市場估計價值8,000萬元至1.2億元,單單地下舖位呎價已達8萬至9萬元。小圖為韓森生前照片。 資料圖片

——涉嫌貪污所得 政府收回標售 市值約1億

本報記者 梁悅琴

 曾是上世紀60年代「四大探長」之一的前新界區總華探長韓森,涉嫌貪污所得的旺角西洋菜南街132號1幢已有41年樓齡的6層高商住物業,政府於06年與韓森親屬庭外和解,並收回該物業後,由政府產業署連租約招標出售,並於昨日中午截標,政府發言人未有透露入標數目,只表示,根據標書規定,會不遲於9月26日前通知中標者。

 市場估計,該物業市值約8,000萬元至1.2億元,其中地下舖位呎價約值8萬至9萬元。今次招標承購的綜合式住宅樓宇於1967年落成,地皮面積約900呎,地積比率9倍,可建樓面約8,098呎。現時6層高唐樓的地下單位(連閣樓)為一間食肆,每月租金7.5萬元,而1至5樓則為空置或作住宅用途,一梯一伙,其中2樓及5樓連租約出租,月租分別為4,500元及4,100元,1、3及4樓則為交吉出售。

地下舖位呎價達9萬

 政府是於06年經與韓森親屬庭外和解下,政府已收回韓森名下部分物業。資料顯示,韓森家屬當時同意交出約值1.4億元資產結案。前新界總華探長韓森,是上世紀60年代「四大探長」之一,與呂樂、藍剛及顏雄齊名,估計韓森在位時貪污400多萬元。

06年政府收回物業

 香港廉署一直沒有放棄呂樂、藍剛、顏雄及韓森「四大探長」的涉嫌貪污案件,早在1976年開始通緝韓森等「四大探長」,以及前總警司葛柏,並發出通緝令,成功在加拿大拘捕韓森,但在引渡訴訟中,韓森勝訴免被引渡,他其後獲釋,並輾轉潛逃到台灣,至99年病逝,廉署提出民事訴訟,追討其貪污得來的財富。

名下約有50單位

 律政司在2000年韓森死後一年,申請將涉案物業凍結及充公,並向其妻妾、亡母及其本人追討懷疑貪污得來的資產。03年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被委任作接管人,負責管理物業及收租,平均每月收取租金20萬港元,總租金收入520萬港元,但租金收入一直下跌。由於物業租金收入較預期少,無法取得預期回報,接管人曾向高等法院要求增加報酬,並獲法官批准,其間揭露韓森的資產已增值至2億港元。資料顯示,韓森名下物業包括旺角通菜街184號及186號兩幢各9個單位、旺角西洋菜街132號全幢6個單位、廣東道、窩打老道、太子道及港島等約50個單位。

涉貪400萬逾薪金20倍

 根據香港廉署調查的資料,韓森服務警隊31年,支薪總數193,852.31元,但他於1971年退休時所擁有資產逾415萬元,超過總收入20倍,廉署於1976年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十條,起訴他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追溯期始於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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