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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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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運動員 商業報酬差距大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24]

 【本報訊】中國雖然於今屆京奧破紀錄奪金,並於獎牌榜上超越體育強國美國成金牌第一,但國家運動員於頒獎台上贏得金牌及榮譽外,相比美國奪金運動員的收入仍大有差距。專家指出,中美兩個體育大國由於管理體制不同,運動員商業報酬的分配也有巨大差異。

中國:運動員有雙重角色

 據美國之音報道,按照中國政府的規定,國家體育協會對運動員商業收入擁有全部控制權。報道亦以劉翔為例指出,在他2007年高達1億6千萬元人民幣的各項收入當中,一半歸劉翔本人,其餘的15%給劉翔的教練,20%分給上海體育管理部門,15%上交中國田徑協會。金融時報的分析文章更認為,這種運動員收入結構凸顯出中國頂尖運動員「商業體育明星」和「政府僱員」的雙重角色。

美國:經理人制稅後無徵費

 報道亦以美國運動員作對比,指出美國多數職業運動員均擁有自己的經理人,運動員接受哪些公司贊助,擔當哪些品牌的代言人,都由經理人出面談判。然後,經理人提取3%到12%的佣金,運動員則要為自己的收入支付35%的所得稅。除此之外,運動員無須向政府繳納任何費用。

 體育商業周刊的米克爾認為,從表面上看,美國職業運動員比中國運動員可保留更多的個人收入,但實際上,在完全商業化的體育市場,運動員本人需支付很多額外成本,而中國多數運動員仍屬於「國家財富」,兩國政策其實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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