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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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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具名與否 積金局均處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27]

 積哥街坊荷姨好不容易在餐廳找到一份清潔的工作,但最近她發現原來僱主一直沒有為她供強積金,令她不知如何是好。積哥當然鼓勵她向積金局舉報,但她卻很擔心會被老闆知道而飯碗不保。

 積哥說:「我好明白你的顧慮,但其實積金局一向有跟投訴人解釋具名投訴與不具名投訴的處理方法。總而言之,無論具名與否,積金局均會認真處理,並且會盡力搜集證據進行調查。」

 荷姨仍是一臉疑惑,又說:「老闆一向用現金出糧給我,大家又沒有簽合約,我沒有什麼證據指控老闆呢。」積哥則說,即使員工沒有合約、糧單或稅單等證明,積金局亦不會輕易放棄調查,只不過在證明投訴人與僱主的僱傭關係,以及根據有關入息計算拖欠數額時會較為困難。

 而在接獲僱員投訴舉報後,若查明投訴屬實,積金局會透過民事途徑替僱員追討欠款,同時亦會因應每宗個案情況而決定會否作出刑事檢控。此外,積金局亦會向僱主徵收罰款及扣押僱主資產等。

 其實強積金屬個人資產一部分,更關乎僱員的退休保障,僱員應定期查閱自己的強積金戶口,確保僱主定時供款。現時僱員可致電強積金「供款一線通」(電話:183 3030)查核過去三個月的供款情況,亦可透過受託人的電話查詢服務、網頁或自動櫃員機等途徑,查核個人強積金帳戶情況。

 僱員一旦發現供款額不符或僱主沒有供款,應立即致電2918 0102向積金局舉報,以便積金局及早跟進調查。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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