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廣州28日電】商務部日前公佈《關於第104屆和今後一個時期廣交會改革方案》。方案稱,於10月15日舉辦的第104屆廣交會將分三期舉辦,並將建立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企業參展資格審核、展位數量及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將由不同單位負責。至於上屆廣交會盛傳的市民或可購票進場的新規則暫不能實施。
每屆兩期變三期
為了擴大展覽規模,緩解供求矛盾,第104屆起的廣交會將從原來的每屆兩期拆分為三期舉辦,一期以機電產品為主,二期以日用消費品及禮品為主,三期以紡織服裝、箱包及文體用品、醫藥保健及醫療用品、食品及土特產品等為主。展覽規模從第102屆廣交會的3.2萬個展位增加到5.4萬個展位,展位安排向中小企業傾斜,展區從目前的34個調整為50個。並將現有的品牌、名優新特、招展和分配性等四類展位,簡化為品牌和一般性兩類展位。
對於廣交會展位的審批,商務部將建立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成立由商務部外貿司牽頭,外貿中心、商協會和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代表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研究組展工作,協調處理組展籌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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