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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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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男師與10歲女生苟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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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女生發生性行為的小學教師趙憲暢不准保釋,還押監房。 資料圖片

 【本報訊】5旬小學男教師疑因膝下無女,與校內一名10歲小六女生以「契爺契女」相稱,卻因「把持不定」,發展成情慾關係。去年起,男教師3度於賓館闢室與女生尋歡,並向女生贈送毛公仔、手機等禮物,直至警方在賓館查牌撞破師生醜行,兩人的不倫關係方曝光。女童竟稱,覺得老師「幾好人」而同意性交。男教師昨承認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後判刑。

 承認與10歲女學生性交的男教師趙憲暢(53歲),案發時於荃灣路德會聖十架小學任教。涉案女童亦為該校學生,但事發後已轉校,現準備升讀中一。被告昨承認於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10歲女童非法性交。

明知事主年幼 仍把持不住

 案情透露,被告在該校任教英文及常識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興趣小組導師,兩人漸漸熟稔及開始單獨約會,並互相以「契爺契女」相稱。被告每周給予女童100元零用錢,又曾於生日或聖誕節向女童贈送NDS遊戲機、毛公仔、手機及頸巾作為禮物。

 兩人去年初於荃灣某賓館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再於港島區一間賓館性交,過程中被告均未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兩人在荃灣眾安街一間別墅性交及口交,警方查牌發現被告與女童共處房內,證實兩人曾發生性行為。被告警誡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時把持唔住」才與她性交。女童則稱,覺得被告「幾好人」及關心同學,故願意與被告性交,之前並無性經驗。

賓館開房遇警揭發 認罪候懲

 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與妻僅育有一名7歲兒子,一直想多生一個女兒,但因妻子年紀及健康問題未能如願,故與女童發展成「父女」關係,終作出越軌行為;而其妻因兒子的緣故已原諒被告,但兩人亦決定離婚。辯方透露,被告執教鞭超過30年,1997年起於涉案學校任教,又承認被告與女童年紀差距大,犯案已破壞學生對老師的信任。法官下令押後至9月12日判刑,其間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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