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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珍課餘時間和孩子在一起,與他們分享童年的快樂。
泉州巿第二實驗學校 高級教師李惠珍
以踐行「人本教育」著稱的香港教育,採用多元教學模式,提供給孩子的是一個相對自由、自主、自然、開放和愉悅的學習環境。孩子得以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中尋找樂趣,學習知識,建立自信,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培養獨立的人格。但在這樣的教育環境裡,如何能讓孩子從小養成良好的規則意識,同時又能使他們的個性得到充分發展?筆者在這裡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思考。
教師應從內心深處欣賞每一位孩子。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被肯定、被尊重、被賞識的需要。所以教師要學會尊重孩子、賞識孩子,要留心師生間,學生間每次交流中的「閃光」之處,多讚賞以使孩子的心靈得到舒展。特別是小一的孩子,老師更要盡力幫助他們適應學習生活,包括老師、同學及環境等,亦要努力引導孩子變得越來越優秀及自信。
我認為,教師作評價時,可以用帶有濃厚感情色彩的欣賞性語言,例如「你今天來得真早!」、「你聽課真認真!是大家學習的好榜樣」。「你回答問題很響亮,能給大家再示範一次嗎?」、「你的頭腦真靈!」、「你心算真快,跟大家講講怎麼想的」等等。這些從多方面、多角度的欣賞說話,能使受表揚的孩子更自信,同時也為其他起到示範、導向的作用。而且這樣的欣賞評價有利於培養孩子自我評價、自我調整、自覺遵守規則的意識。
關愛每一位孩子,特別是正在進步或進步比較慢的孩子,教師的激勵性評價能打開他們心靈的窗戶,照亮其未來;例如「你的進步真大,老師為你感到高興。」、「說錯了沒關係,老師會幫助你的」、「再給你一次機會,你會做好的」等等。教師在評價時最好不要說「你不能這樣做」(指責的語氣),而應說「你要這樣做就對了」(關心鼓勵的語氣),讓孩子真切體會到老師對他的尊重及關愛。這樣便能激發孩子自發學習的興趣,增強自信心,效果事半功倍。
總之,教師應盡可能尋找每個孩子身上可以賞識的優秀一面,抓住時機去欣賞、去激勵。這樣,通過正面的評價不斷修正孩子的不良行為,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孩子的規則意識也會在教師的一次次欣賞、激勵的評價中逐步地形成。 (標題與小標題為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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