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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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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僭建安全敲響警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03]

觀塘月華街月威大廈一個裝修中的單位,外牆一個懷疑有僭建物的露台前晚突然下塌。屋宇署昨日調查指是清拆露台加建物的還原工序時,工人存放太多石屎於露台,以致負荷過重發生意外。今次事件,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卻為有僭建物的露台安全敲響了警鐘。本港露台僭建相當普遍,問題嚴重,當局和業主絕不可掉以輕心,應加快清拆露台僭建物,同時對清拆露台僭建物制定安全指引,避免再出現露台突然下塌現象,以確保市民安全。

本港不少業主喜歡將舊樓露台僭建為房間,極容易釀成安全隱患。建有露台的舊樓單位,露台鋼筋經長時間侵蝕,負荷力減弱,整個露台或會出現向外傾斜的情況,若僭建為房間負荷過重,或清拆加建物時支撐不足,便容易構成倒塌危險。02年8月,月華街樓高12層的月華樓在拆卸僭建花籠時,花籠疑因不勝負荷突然塌下,其中3人連人帶籠飛墮12樓下,釀成1死兩重傷的慘劇。發生1死13傷慘劇的香港仔添喜大廈,也是因僭建在外牆簷篷上的魚缸連簷篷塌下造成災禍。屋宇署調查發現,目前全港有557幢大廈的懸臂式平板露台有違例加建物,可能影響樓宇結構,當中126幢大廈的露台荷載超出標準。這充分反映,露台僭建的安全隱患十分嚴重。

僭建是違反建築條例的行為,也是本港的老大難問題。特別是露台僭建,往往空懸在途人經過之地,隨時可能成為空中定時炸彈。以往當局對於拒絕拆除僭建物的業主採取的懲罰措施,往往是「釘契」。不過應該看到,「釘契」只是妨礙賣樓,業主如果只住不賣,「釘契」對僭建等行為起不了太大阻嚇力。因此,當局應修改相關法例,加大阻嚇力度,強制業主清拆僭建物。同時,屋宇署應盡快制定清拆僭建物的安全指引,加強監督和執法,令業主和清拆人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確保安全。(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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