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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已是一門賺大錢的商業活動。各大球類聯賽如英國超級足球聯賽、美國職業籃球聯賽等賽事的轉播費用,涉及的金額每年超過數以十億美元計。
體育活動變成一門賺大錢的商業活動,早已人所共知,例如從2005年至本年為止的4年來,北京奧運12間主要贊助商以金錢、物品或服務形式提供的贊助,總額便達8.66億美元(約67.4億港元),不過體育能衍生出如此巨大的商機,可說是與傳媒相輔相成的結果。
體育從傳媒獲利的主要途徑,是出售比賽的播放權,例如美國的全國美式足球聯賽(NFL)向國內4間電視台出售播放權,一年便可獲37億美元(約288億港元);而傳媒得益最大的便是收視率,即廣告收益。據廣告及市場推廣巨擘WPP估計,去年全球廣告涉及的金額,便達4,490億美元(約3.49萬億港元)。
美式足球轉播收益達37億
隨著媒體數目大增,以往僅分為數個大群組的觀眾,便會分裂成極大量的小群組,這樣便導致難以繼續以單一資訊來吸引大量觀眾。以WPP旗下的分公司GroupM調查為例,1997年時,英國有多達180個節目可吸引逾1,500萬觀眾,到了前年,數量急降至3個節目,且全是比賽直播等體育節目。在這樣的情況下,其播放權利金自然水漲船高,這筆錢便可用來提升相關體育活動的質素,吸引更多觀眾,又再推高播放權利金,構成良性循環。
這樣的情況雖令傳媒難以從大群觀眾簡單獲利,但由於小群組間的差異愈來愈大,令一些因應它們而「度身訂造」的媒體出現。以奧運為例,例如以往只能依賽程報道數個比賽項目,現在便可分拆出「跳水台」、「田徑台」等盡量集中報道獲利。觀眾群組分裂,甚至可能創出一些以往不存在的新群組,例如使一些以往相對「極冷門」的運動(詳見另文),可獲媒體報道推廣及成長起來。
體育組織建私人媒體
上述的情況,聽來均有點「傳媒種樹,體育乘涼」的傾向,但其實情況不盡然如此,而兩者的界線亦開始含糊起來,例如NFL以及NBA,便搞起自己的傳媒網絡來,美國亦曾試過有的棒球隊成為地方電視台或電台的東主。 ■《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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