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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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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三地四方海事機構將簽署《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安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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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列隊

——跨境調配溢油應急資源共同應對事故

 隨著經濟的增長,船舶的增多,珠江口水域船舶溢油污染的風險也在增高。特別是2004年珠江口發生「12.7」溢油事故後,粵、港、澳三地四方海事部門對防止珠江口水域船舶溢油污染更為重視。據透露,各方將於9月25日在珠海簽署《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安排》。

四方共同探討合作形式

 珠江口地區船舶航行密度大,通航環境複雜,是船舶溢油事故的多發區。這一地區涉及廣東海事局、深圳海事局、香港海事處、澳門港務局四個海事部門的管轄區。如果溢油的規模超越本轄區的應付能力,需要鄰區支持,或溢油有可能影響鄰區,就有必要採取快速有效的聯合行動,以共同應對船舶油污事故。

 基於以上原因,上述四個海事機構自1999年開始商談溢油應急合作事宜,並計劃以簽署《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安排》的形式,達成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的協議。

 經各方積極推進,國務院港澳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已批覆同意。廣東海事局、深圳海事局、香港海事處、澳門港務局四個海事部門將於2008年9月25日在珠海簽署《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安排》,各合作成員一致同意參照OPRC公約模式,根據各自的程序、應急能力和可利用的資源,將《計劃》作為重大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區域合作的行動指南。

珠江口溢油應急能力提高

 《計劃》要求,發生重大船舶溢油事件時,各合作成員應根據《計劃》採取必要的反應措施。同時,各合作成員應定期就涉及溢油應急的技術、培訓、資源及相關的法律等信息進行交流,並應主動向其他合作成員提供最新的相關信息。

 《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溢油應急合作安排》的簽署標誌著珠江口區域各海事部門首次以書面的形式在應對船舶溢油應急合作方面達成了一致。這意味在船舶溢油應急行動中可充分調動本區域各合作成員的溢油應急資源,必將大大增強這一地區的船舶溢油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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