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中學男教師與15歲女學生譜戀曲,兩人情到濃時,男教師更在公園內向女生上下其手,至女童向社工披露始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黃汝榮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屬違反誠信,而法庭亦有責任保障年輕女童,故重判他入獄4個月。
辯方求情時表示,缺乏自信的被告黃智輝(26歲)因與年輕人相處較開心,與事主發展為情侶,曾擁抱和接吻。由於案發時他已離開女童就讀的學校,一時模糊了兩人的師生關係,衝動下犯案。但辯方強調,被告無利用其身份佔學生便宜,對年輕女童亦無癖好;被告明白老師須負社會責任,他另呈上多封學生和同學的求情信,並獲多位親人到庭支持,希望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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