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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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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證據足會起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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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 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出席國慶酒會時表示,收到香港AIA的投訴,指有人冒認其公司發出一些信件,指會有賣盤。他指出,如果冒用他人的信紙去發出信件,當然屬forgery(偽造),如果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起訴。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法例,如以簡易條例治罪,任何人發放假消息,最高可判刑2個月;如根據刑事法,任何人製造及使用偽造文件,最高可判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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