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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著名體育界人士韋基舜姪兒韋業顯,於香港劍道協會學習劍術期間,聲稱遭協會總教練黃寶杰擊中頭盔時傷及頸椎,早前入稟向教練追討責任,昨獲法院判他勝訴,獲賠償26萬元。高院法官施鈞年認為,教練不應找首次帶頭盔練劍的韋業顯作示範對象,而他亦有責任保障學員免受傷害,故裁定教練疏忽致韋身體受傷。
指為保障公眾安全興訟
現年46歲、任職律師的原訴人韋業顯對法庭結果表示滿意,他認為法官已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並指「公道自在人心」,他只希望通過訴訟令協會明白責任,保障公眾安全,強調案件並非私人恩怨或意氣用事。
他指練劍本為強身健體的運動,但教學團體及教練有責任向學員解釋學劍術風險,否則有長者及小孩受傷便不堪設想,他於受傷後亦曾要求協會改善安全措施,如派發有警告字句的宣傳單張,惟協會未有接納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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