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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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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促發行人 加強風險披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04]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鑑於美國雷曼兄弟的倒閉,觸發公眾廣泛關注到零售結構性產品的銷售及推廣。證監會昨日發出通函,要求所有零售投資產品發行人因應當前市況,檢討所發出的產品風險披露及產品說明是否足夠,並述明發行人發出的推廣材料「必須清晰、公正、持平的觀點呈述投資產品、附帶充分且顯眼的風險披露,並符合所有適用規定」。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最近的事故顯示,業界必須更清晰地向投資者說明產品風險,因為投資者需要更清楚了解有關產品,在市況極度惡劣或面臨破產的情況下會如何運作。因此提醒零售投資產品的發行人,必須在現行的監管制度下更勤勉盡責地履行責任,披露風險和就產品作出充分說明。

 通函進一步提醒發行人在推廣材料內就所有風險,包括在當前市況下出現的「新風險」,作出「清晰、顯眼和充分的警告」。證監會並促請所有申請認可以便推銷零售投資產品的發行人,「因應市場近期發生的事件修訂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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