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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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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債 仍有生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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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逾300名本港雷曼兄弟破產苦主到政府大樓前請願。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何麗琪、鄭治祖、林德芬、林淑儀)雷曼迷你債券系列21及27,於9月15日的派息日因雷曼已破產而未能派息,信託人匯豐已向債券持有人發出違約付款通知。由16間分銷銀行組成銀行公會專責小組在首次會議上,商討準備進行債券贖回,他們會開始諮詢債權人的意願,若同意便會召開債權人會議表決,只要取得20%債權人書面同意,便可啟動贖回程序;他們又計劃聘請獨立第三者,或由信託人匯豐銀行進行估值,以沽出雷曼的抵押資產。

 特區政府消息人士指出,雖然贖回機制已開始啟動,但若有金融機構取代雷曼成為「迷債」的掉期交易對手,債券便可繼續營運。

 香港目前相關的雷曼迷你債券主要分兩類,其中涉及金額最多的一類是以雷曼作為掉期擔保人的債券,涉款約127億元,這批「迷債」目前仍有一線生存希望。另一類「迷債」是以雷曼作為信貸事件對象,因雷曼破產即信貸事件已發生,按程序必須贖回,此類「迷債」總值約30億元。

銀行公會專責組首開會

 銀行公會相關專責小組昨日舉行首次會議。會議中達成共識,小組將協調各會員銀行處理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的事宜,包括跟進與雷曼清盤人及雷曼產品信託人聯繫,向客戶提供更多有關抵押品及贖回安排的資訊。

 由於事件涉及多種不同產品,因此專責小組亦同意按產品類別再分成3個小組,進行詳細討論和分析。而小組將最少一星期舉行一次會議,跟進最新情況。

渣打向投資者發信解釋

據悉,銀行亦在會上準備啟動贖回程序。雷曼投資產品銷售銀行之一渣打銀行,正陸續向投資者發信,解釋投資產品的情況,指若20%產品價值持有人同意提早贖回,即可進入清盤程序,出售雷曼抵押品後可取回部分金額,受託人會將抵押品的市場價值,扣除掉期利息及行政開支後,將餘款退回予投資者。

 不過,政府消息人士指,倘有「白武士」出現,投資者便可選擇持「迷債」到期日,又或者於每周的出價買賣時段出售債券。

若有白武士 迷債可續生存

 消息人士認為,金融機構若取代雷曼成為掉期對手,將接手「迷債」的整個掉期部分,此部分仍是有利錢的,因為風險在售出債券時,就已經轉嫁到債券持有人身上,而過往也有公司接手成為掉期對手的例子,所以「拯救者」有機會出現。

 不過,政府不會主動找尋「拯救者」,但有興趣的金融機構則可直接與雷曼聯絡,若雙方都同意,需知會信託人匯豐有關意向,並由信託人向投資者發出書面通知,只要持有債券總值達4分之3的投資者同意,便可成事,「迷債」便可繼續生存。

 消息人士補充,期望銀行在發信通知債券持有人時,而專責小組也會開會討論具體的安排,包括能提供充足資料或獨立的意見,協助投資者決定是否提早贖回或出售迷債的抵押品,並會於一個合理的時間內處理。受託人也傾向將「迷債」按系列贖回,而不會因有系列已啟動贖回機制便將全部債券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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