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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表示,已要求雷曼迷你債券相關產品的分銷銀行向客戶回購有關產品,旁為任志剛(左)及陳家強(右)。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林淑儀)金管局昨公布,截至10月3日止,當局共收到涉及雷曼產品的投訴個案共達5,567宗,購買投資產品的年期介乎04年至07年年中,其中4,205宗屬初步處理階段,1,250宗屬確立投訴細節,112宗已完成初步評估,當中有22宗表面證據足夠,可以展開立案調查,但現階段不代表銀行違規。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業拓展部)李令翔昨表示,22宗表面證據足夠的個案涉及8間銀行,而該8間銀行已佔初步處理投訴個案的70%。
涉披露不足風險錯配等
李令翔表示,立案調查的22宗個案,主要是涉及披露不足、風險錯配、錯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未有對客戶作出盡責的風險評估。他指當局非常重視相關的投訴個案,金管局已投入70人,達當局銀行部門人手的三分之一,進行調查工作,本周內更會再增加30人,以加快處理個案的速度,料確立投訴細節宗數會快速上升。他又指,即使投訴人與銀行達成和解,撤銷投訴,亦不會影響當局的調查工作,並指現階段未有撤銷投訴的情況出現。
銀行若違規或罰款釘牌
李令翔指出,若發現有銀行違規,會將調查結果交予證監會作參考,至於銷售從事人員違規方面,當局可能會採取譴責、罰款、停牌甚至吊銷牌照。
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監理部)萬少焜表示,當局已於06年3月向銀行發特別指引,要求銀行向年長或缺乏投資經驗的人士銷售產品時,需最少有兩名職員在場,而投資者亦需有2名親人陪同,以保障當事人清楚產品內容。當局亦於今年1月向18間銀行發信,要求將涉及CDO及CLN產品提升為高風險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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