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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有36次案底的失業漢,為籌錢供養初生嬰孩,鋌而走險販運可卡因及冰毒品,途中為逃避緝毒巡警,駕車橫衝直撞,兩度衝紅燈後,再撞向九巴和私家車,終被警方截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販毒等4罪,共被判入獄4年10個月,及停牌5年。
法官陳廣池在判案時指被告為一名癮君子,與兩名女友育有9歲大兒子及1個月大的初生女嬰,被告於1989年開始有藏毒案底,12年前涉及危駕無牌駕駛等同類罪行,2003年被告又因危駕被判囚,06年中出獄,前案的停牌期至2011年3月,故今次的5年停牌期,必須與前案分期執行。
籌錢養嬰孩鋌而走險
34歲被告江家祥於本年3月2日零時,駕著私家車抵馬鞍山鞍城街時,遇上執行反毒的警探截查,被告突高速駛走,兩度在西沙路和錦英路衝燈,警方駕車尾隨追捕,被告在鞍山里前撞向一輛九巴,再與一輛私家車相撞,被告即棄車而逃,警方在耀安h籃球場外,看見被告把一個載有40個透明膠袋的煙盒掉在地上,被告最終在耀頌樓平台跌傷被捕,警方後來證實煙盒內的膠袋為11.35克可卡因和6.96克冰,總市值為13,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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