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同時宣布,「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已預留一億港元,由明日開始接受非政府機構的申請撥款,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援建工作須以項目為基礎,建議的項目可以是硬件或軟件方面的援建工作,或兩者的混合。前者包括社會服務設施的重建,後者包括支援服務,例如醫療和康復服務,以及專業培訓等,每項建議以1,000萬元為上限。
特區政府於明日開始會接受第一輪的撥款申請,申請機構必須為在香港合法註冊,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所界定具有慈善團體身份的非牟利機構,並須與四川省政府認可的部門或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而有關重建項目亦需獲得四川省有關部門的同意,以確保有關計劃能符合災區重建的整體規劃和需要。
政府預留一億 每項上限千萬
當局在評審申請時的考慮因素,包括建議項目能否配合四川省的整體援建規劃和災區需要,及香港特區參與四川災區援建工作的整體方向和優先次序;建議項目的技術及財務可行性(包括基金以外的資金來源,以及項目完成後的運作及經費安排);申請機構的宗旨、所提供的主要服務、經費資源、組織、管理能力以及過往的經驗等。
為容許更多非政府機構參與,就首輪申請,每個項目的申請資助款項一般應以1,000萬港元為限,但特區政府會按個別申請的特殊情況考慮超過1,000萬港元的申請。
有關的申請撥款指引及申請表格將會上載到有關的網頁(www.gov.hk),當局預計可於下月底審批已收到的首輪申請及盡早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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