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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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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查迷債 疑銀行違指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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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透露,金管局今年初已要求銀行將涉及債務抵押證券CDO的投資產品做風險評級。

 【本報訊】(記者 張以正)金融管理局截至周五共收到8,200宗有關購買了雷曼債券投資者的投訴,其中71宗表面證據成立,銀行可能涉及不良銷售手法。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首次透露,金管局今年初已要求銀行將涉及債務抵押證券CDO的投資產品,由中低風險評級列為高風險,金管局會調查是否有銀行在這些產品的風險評級調升後,將之繼續賣給只能承受低風險的投資者,而該局與證監會會檢討雷曼迷債事件,包括若銀行涉及不當銷售,研究需否加強懲罰,於3個月內向財政司長提交報告。

 蔡耀君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金管局於今年初向銀行進行調查,就售賣涉及債務抵押證券CDO的投資產品時,如何做風險評級,在18間回應銀行中,部分認為這類產品屬中級或低級風險,金管局當時已要求這些銀行將產品風險評級列為高風險,應該只賣予可承受高風險類別客戶,避免有一般投資者再買入這類債券,金管局會調查是否有銀行無視有關的指示。

指600個案有4共通點

 雖然法例沒有要求銀行要就錯誤銷售賠償給客戶,但銀行一般會負責任,與客戶商討賠償,否則客戶亦可透過民事訴訟向銀行索償。蔡耀君表示,特區政府提出的銀行回購雷曼迷你債券方案,可助投資者最快時間內取回投資金額,但承認投資者要取回所有本金,目前有困難。

 他又指,金管局在完成初步調查的600個個案中,有4個共通點,但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所以不能夠披露,以免影響調查。當局會繼續派人到分銷銀行取證,並與銷售人員商談,判斷是否有錯誤銷售情況,如證實有問題,銀行及有關員工,可被罰款、吊銷牌照或不准從事相關業務。

檢討應否銷高風險產品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在另一電台節目上指,會審視銀行是否有適當理據,向低風險承受能力人士推銷高風險產品,亦會檢討銀行體制是否有不妥當的地方。他又認為即使銀行有足夠的風險披露,但銷售高風險產品時,所受的信譽風險太高,所以檢討銀行應否再銷售高風險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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