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以外匯基金100%擔保全港存款
措施二:成立備用銀行資本安排
有效期:昨日(14日)生效至2010年底
保障對象及範圍:全港認可金融機構的所有個人和企業存戶的存款,但不包括5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債券及股票等金融產品
香港存款總額:5.68萬億港元
香港外匯基金資產:1.4萬億港元
預計可動用外匯基金:6,000億港元
本港註冊銀行:23家
註:本地銀行資本充足比率平均為14%,國際最低要求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