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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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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市藝坊」看香港公共藝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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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窺香港公共藝術(下)

文:李卓賢 攝:李卓賢 尉 瑋

 上周本版刊出了關於香港街頭藝術的報道,試圖去看公共表演藝術在香港的生存狀態。而本文則從新近於沙田落成的「城市藝坊」入手,也訪問公共視覺藝術研究者和藝術家,探討這幾年以至今天公共藝術發展存在的問題。

 城市藝坊位於沙田大會堂及圖書館周邊,於本年7月23日設立。由於香港協辦京奧馬術,新鴻基地產負責選手村的奧運設施工作,除了美化奧運村附近的園林景觀,也要讓奧運選手、奧運工作人員,以至沙田區的居民感受奧運氣氛。在新鴻基地產慈善基金出資下,主辦單位邀請了十九位國際知名藝術家,在這片人流會集之地,放置裝置藝術與視覺藝術品。

今天「城市藝坊」

 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副教授陳育強,是城市藝坊的藝術總監,由於他與國際藝術家一直有緊密聯繫,在是次城市藝坊的籌備上,被委託負責為主辦單位邀約世界級藝術家,既為兩者之間的橋樑,又可以說是充任說客。

 「作為一個放在公共空間的永久性計劃,必須顧及很多方面。在新地看來,除了有國際性,也要有其前瞻性,必須要得到公眾的認受,不能引起反感。」

 城市藝坊既為響應奧運盛事,又得到商業基金贊助,無可否認,是一個由政府與商界主導的公共藝術項目。在一個空間內是否置放一項藝術品,甚麼訊息的展品得以和公眾作出互動,就成為關鍵的問題。早在評選和協商的過程中,如有概念上不合的作品,早被排除。

 陳育強指,經過協商與選取後,得出的作品是特別的。如Vivienne Tam(譚燕玉)本身是潮流設計師,而徐冰以漢字概念藝術見稱,他們的公共藝術作品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配置上有些事情是他自己未試過的,例如英國的WOKmedia在水中放眼球燈。而政府和主辦單位本身關心的問題,也在他意料之外。

 「其實很大程度都是技術層面的問題,因為政府或主辦單位關心的不主要是藝術品的信息,而是作品的安全性與保養。」

 「城市藝坊」完成以後,管理和保養都交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去管理,平日會有職員檢查。設計師把維修指引交給該局,一切維修都由有關部門負責。陳育強笑言,建築署的專家說不定比創作者更專業。

 「因此藝術家出來的意見,並非負面的建議,而是認為主辦單位或政府的要求太高。因為作品既要顧及持久性、安全性、保護方法甚至mobility,放在戶外與觀眾互動,他們就對用料有不少要求,例如用甚麼不鏽鋼,作品的邊緣不能太鋒利等等。大膽的作品其實在最初的時候已調節過,有的只是技術上的問題。」

 陳育強認為,「城市藝坊」的意義在於,以往的香港公共藝術只是為裝點有限的空間而配置,這次可說是首個香港大型的公共藝術活動,相信以後會有更多同類型展覽。記者走在城市藝坊拍照,看見情侶坐在何周禮的作品中隅隅細語,戀人在Dennis Oppenheim的戒指作品前似結盟誓,遊人在Mimmo Paladino下拍照,一時間香港,似乎真的藝術起來。

公共藝術調查

 這種政府、文化藝術和商業三者協作的公共藝術模式,誠然是香港藝術多年來一直致力開拓的發展路向。可是藝術和政府機構的連結,或者和市場流向協商,又是否完全發揮公共藝術的意義?

 且把「城市藝坊」的效果擱在一旁,回顧一下過去公共藝術發展的一些討論,梳理一下在擁有「城市藝坊」與「西九文娛藝術區」的年代,公共藝術發展仍面對甚麼難題。

 許焯權是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早於01年他任職香港大學文化政策研究中心時,曾得到香港藝術發展局的視覺藝術小組委託,進行本地公共藝術調查。

 記者為跟進該研究的現況,訪問了許焯權教授。許焯權指,自從那份研究報告以後,他已沒有在科研範疇內進行的研究,當然在廣義的公共藝術中,他有參與了公共藝術活動,如和李歐梵教授合力的「文化工房:香港在威尼斯」,但據他所知,研究只是獨立個別地進行,很多建議最後也沒有實踐。

 記者翻閱報告,許焯權在2002年的報告中,制定了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公共藝術發展建議。在短期方面,建議政府讓不同部門有藝術發展的協調與共識,在不同界別推廣藝術;成立多個公共藝術部門,整合藝術專家;加強藝術發展中介機構的獨立運作能力;發展網上藝術資料庫;並在學生和年輕藝術家之間推廣公共藝術。在中長期內,推動由自願至強制的百分比藝術計劃(Percent for Art Program);在課程中引入藝術教育;鼓勵區內及國際藝術交流;利用稅務及商業優惠,促進機構自願推動藝術發展。

 許焯權指,有鑑於當年台灣九十年代末,在公共藝術發展上政策推行過分急促,很多基建沒有配合整個政策,引致社會的混亂,因此在公共藝術的建設上,應為發展制定步驟,以政府為起點,營造公眾和機構自發的環境。但在藝術法規方面,香港已落後於其他城市。英法等歐洲國家,在大型項目上預留1%的藝術發展預算,美國在1982年已有藝術百分比法案(Percent for Art Law),不少大城市甚至留有2%的發展預算。許焯權指,當中以西雅圖的公共藝術政策,最為值得參考。

 「可是到現在我們看見,政府沒有在所有的公共政策中,預留1%的文化活動預算,甚至我們也沒有看見一個網絡公共創作平台。從這可看見,政府只是做了諮詢或者研究,到結果出來了,卻沒有去採用,因為他們已有自己的一套想法。」而所謂的想法,許焯權指是顯而易見和片面的,就是把公共藝術純粹視為美化空間和裝點,廣場上的公共藝術,很多時只被政府和主辦機構看作露天藝術館而已。

 許焯權再以美國藝術家Mel Chin在90年代的公共藝術作品作為例子。1990年Mel Chin在美國明尼蘇達州(Minnesota)做了一個Revival Field。當地由於乃工業重鎮,多年來土地受污染,因此他與Rufus Chaney博士合作,在該州聖保羅的堆填區,廣植一些植物,把土壤的重金屬累積和吸收。為人稱道的,是裝置藝術一般是改造資源和物料以表現創作者的靈韻,然而Mel Chin卻以「看不見」的物料,以及以生物化學作為工具,並重新介定藝術。Mel Chin這個與科學結合的藝術品,雖然沒有帶來極大的環保效益,但也被引介至賓夕凡尼亞的彭馬頓(Palmerton, Pennsylvania),以及德國的斯圖加特(Stuttgart, Germany)。許焯權說明,一方面公共藝術可以做到美化環境的效用,但另一方面,也應可以改善生活空間,並讓人反思生活的問題,香港的公共藝術發展,應多參考外國的例子。

 下一個「城市藝坊」,又會是甚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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