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翁靜晶
有家教?沒有家教?此話現在有了新定義!
香港人的「家教」,意思是家傳之禮教、規矩、法度;而在內地,「家教」卻是一門職業──家庭教師!
家庭教師,據一般港人理解,也就是「私人補習」或「上門補習」,在超級市場經常看見大學生貼招紙自薦兼職,賺些少外快。然而,內地的家庭教師卻截然不同,乃是電影《仙樂飄飄處處聞》之版本,真的會搬進僱主家裡,留宿過夜看管小孩,有如做「住家工」的「娘姨」,名正言順擔起了「家庭」二字!
說它像《仙樂飄飄處處聞》,「住家教師」倒不是西方世界之首創,咱們中國古代的富有人家,早有把夫子請到家中長住,將書房當成私塾,為之「延師授課」。這種「駐家」的先生,又稱為「西賓」、「西廂」或「西席」,乃基於古時人們會安排老師坐於西邊,面朝東方授課,以示尊重(出於漢朝宮中的禮儀)。如今的家教,已然不辨東南西北,讓之長居於家中,並非崇尚古風,乃貪圖方便也。
「登堂入室」的現代家教業,實不能歸為老師一類,而是屬於工人階級!在內地聘請家教,多通過「家政中心」作中介,該處同時兼營奶媽、陪月、保母等工種的轉介服務,由此可見所謂的家教,是什麼地位……若以工錢「論資排輩」,則是陪月最高、奶媽次之、接著才是家教,然後才到保母。
會當家教的,大都是二十來歲,猶未畢業的女生。然而說來奇怪,古時家中的「西賓」,肩負起教授整個課程之大任,其職責無異於學堂裡的夫子,由於工作時間長,留其一宿亦甚合理;只不過,現今世代的孩子畢竟要上課,正規教育由學校全權負責,家教也不過是輔助性質,在小孩子下課回家後,督促一下他們溫習及做家課便可;那麼,又何必要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留宿?
這背後的原因,美其名的「家教員」,猶有「服務生」的另一個身份,在照料好小主人起居飲食之餘,還得幫忙做家務,誠「一腳踢」是也!正因家教須兼擔「家頭細務」,難怪要通過家政中心薦人!
因應「家教」,又發展出另一個旁支職業,叫「陪玩」!陪玩也是家教的一種,但工作重心不在課業,而在陪小孩子玩遊戲、運動、打球、游泳、彈琴等,諸如此類。一些體育系的大學生,也喜歡以此為兼職,累積日後當師範的經驗。陪玩比起一般的家教,收費更貴,這樣的分工也可真精細!
現代人,家政可托人代管,家教可委人代授,區區一個小孩,竟可以創造出四五個職位,勝過不少「蚊型公司」!保母、乳娘、家教、陪玩……一家子的總人口,可算是「動員鼎盛」,開檯竹戰也不怕「不夠腳」之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