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10
經過:覃美金(梅媽)及兄長梅啟明,日前再度入稟法院,指控梅艷芳契媽傅瑞娜立心不良,於公開場合向傳媒指梅媽只為金錢,影響她的聲譽,遂向她索償3億元。
日期:2008.09.05
經過:臨時遺產管理人現階段因現金逐漸短缺,於高等法院申請將梅艷芳香港的3個物業再按揭給銀行,並出售梅艷芳於02及03年兩個演唱會的版權。
日期:2008.07.31
經過:覃美金及胞兄梅啟明曾入稟控告兩名前律師串謀騙取金錢,最終被法官下令支付約5萬元堂費。
日期:2008.06.16
經過:梅艷芳於03年逝世後引發的爭產案,法庭判「梅媽」覃美金敗訴,梅艷芳的遺囑有效。雙方訟費將由遺產基金支付,但梅媽的律師費需自掏腰包,估計高達200萬元。
日期:2008.06.12
經過:梅媽及梅啟明入稟指養和醫院及梅的主診腫瘤科醫生張文龍,串通及包庇令梅在不合法情況下簽署遺囑一案提出的上訴遭駁回。
日期:2008.2
經過:梅媽遭一家出入口貿易公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指與梅媽簽訂租約,將北角永興街昌盛洋樓的地下舖位租予她,租約期為3年,月租2.7萬元,惟梅媽自8月起便開始拖欠租金。
日期:2007.11.20
經過:梅媽再向法官申請把生活費增加至15萬,法官參閱梅媽呈交的支出表列後,下令把臨時生活費上調至12萬元。
日期:2006.07.10
經過:梅媽生活費每月均由遺產管理人匯豐國際信託發放6萬8千元臨時生活費,梅媽嫌不足夠,早前成功申請增加至8萬5千元。
日期:2006.05.08
經過:梅啟明指控有關對阿梅及其遺產疏忽失職的人士,包括有阿梅遺產受託人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及信託部主管劉蔡秀蓮、保險經紀連炎輝、形象設計師劉培基、梅艷芳國際歌迷會會長蘇笑貞,以及連炎輝有份任董事的妙境彿學會有限公司。
日期:2006.03.18
經過:梅啟明就亡妹的遺產問題,親自撰寫入稟狀於高院興訟,聲稱梅艷芳臨終前在養和醫院所簽立的遺囑文件與她平日的簽名並不相同,認為她當時在神志不清下,受他人慫恿而簽立文件,現興訟質疑有關遺囑的有效性,並指亡妹遺產遭人侵吞。
日期:2004.03.03
經過:梅媽正式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梅艷芳在死前03年12月3日訂立的遺囑無效,又要求擔任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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