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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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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對裁決表可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2]

 【本報訊】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高等法院裁決表示可惜,他認為今次裁決並無處理《明報》及《中大學生報》有關情色版的報道是否涉及不雅的問題,只是純粹在技術層面上,指出淫審處的評級程序有待改善。他說:「根本沒有處理核心問題,對於討論問題並無多大幫助。」

應對淫褻不雅尋求共識

 蔡志森重申,明光社從沒指出《中大學生報》討論「亂倫」及「人獸交」的題目有問題,只是認為對方單憑幻想討論有關問題,手法低俗,未能符合大學應有水準。他指出,如市民清楚了解今次裁決純粹指出淫審處的評級程序出現問題,相信不會在道德觀念上帶來負面影響,但認為政府在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時,應對何謂「淫褻」及「不雅」尋求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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