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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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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裁決利改革淫審制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2]

  【本報訊】《明報》昨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歡迎,總編輯張健波指《明報》十分同意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的判詞,淫審處的評級,即使是暫定評級,由於具法律效力,對於傳媒機構以至言論自由都有直接影響,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不容馬虎行事,而今次的判決,不但對於淫審處往後的工作有重要的指示作用,對於政府正在進行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更能提供具體的案例指引。今次裁決有利於改革隨意性極高的淫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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