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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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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進利清盤人 被指濫用破欠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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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100名宜進利員工身穿黑衣參加申訴大會,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更指宜進利臨時清盤人富理誠是「最差清盤人」。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約100名被解僱的宜進利員工舉行申訴大會,希望討回應得權益。有員工代表指出,臨時清盤人未有清楚交代清盤進展,且公司部分店舖仍繼續營業,應有足夠資金發放欠薪,質疑臨時清盤人視破欠基金為提款機,濫用公帑。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說,宜進利臨時清盤人富理誠是她30年來所遇的「最差清盤人」,工會及工人均希望勞福局介入調解,並盡快撤換臨時清盤人。

 約100名員工身穿黑衣參加申訴大會,員工代表賴小姐表示,清盤人最初接管公司時稱,會盡快為公司賣盤,其間公司會繼續運作,員工可安心工作,但上周五卻突然解僱總部130名員工,令一眾工人頓時陷入困境。她質疑公司在臨時清盤人接管期間仍照常運作,尚有結餘款項,單是位於廣東道的名錶旗艦店已有6,000萬元存貨,但清盤人卻不願負起責任,拒絕全額賠償員工的遣散費及代通知金,反要求員工申領破欠基金,有濫用公帑之虞。

陳婉嫻批為「最差清盤人」

 在宜進利工作13年的陳先生,原為市場部經理,月薪4萬餘元。他表示,在工會協助下,清盤人答應在昨日發放欠薪及其他補償,但清盤人只按照《公司破產條例》,向員工優先發放8,000元的遣散費及2,000元的代通知金。他說︰「現時仍難以評估損失數目,工人只希望取回所有應得的補償。而臨時清盤人未有交代清盤進展,令人質疑是否另有內情。」

 陳婉嫻指該臨時清盤人未有盡好責任,沒有清楚交代進展,公司的內地廠房更被供應商搶掠,甚至有員工在事件中被毆打。立法會議員葉偉明亦認為,政府有必要檢討《公司破產條例》,讓員工能全數取回遣散費及代通知金的補償。工聯會今日會聯同宜進利員工,約見公司潛在買家周大福負責人,希望「新東主」能協助追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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