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泰林無線電行倒閉,揭發外判工人不獲破欠基金保障的漏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稱,當局會研究將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擴至外判工人,但要慎重處理有關的修例工作,避免僱主將責任轉嫁予基金。他又指,現有法例下,只要證明勞資關係,外判工亦可受到基金保障。
泰林無線電行倒閉,一批外判安裝公司的技工,因為與泰林沒有僱傭合約,不能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經過工會連日爭取下,才獲勞工處酌情處理,獲准他們填表申請破欠基金。在昨日一個立法會委員會上,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要求政府考慮修例,令到破欠基金亦可保障外判工,「今次泰林事件,我們很多謝處長,因為她比較靈活,能體諒工人的情況,起碼她肯去審查及接納他們去做,但其他若再有同類情況,是否每次都要使用酌情權呢?」
滾存14億可應付倒閉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透露,當局將小心檢討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以免被僱主濫用。現有法例下,僱傭合約不是證明勞資關係的唯一方法,「例如制服是誰提供的,老闆即聘請他們的那個人,外判的過程中,工具是否有關僱主所提供,這些都是有關的證據,將來去到法院,可作足夠證據去確實他們的關係。」張建宗表示,現時破欠基金滾存14億元,有足夠資金應付可能出現的倒閉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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