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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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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厚鏵:國安法減少灰色地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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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500人出席《國安法》諮詢會。 本報澳門傳真

 【本報駐澳門記者陸展鵬電】澳門特區政府繼續舉行《維護國家安全法》介紹及諮詢會,出席24日晚諮詢會的包括澳門社會服務、文化、教育、體育、醫療衛生、青年及學生等不同界別的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在諮詢會上明確指出,「叛國」的含義雖然與《基本法》相同,但在制訂該法時,清晰界定了哪些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目的是為了嚴謹立法。

「叛國」鎖定特定行為

 在諮詢會中,有與會者認為諮詢文本中第7、8條的標題可能有誤導成分,又認為毋須在標題標明是哪種「叛國」的行為。何厚鏵回應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法》中的「叛國」的含義雖然與《基本法》相同,但在制訂該法時,決定把叛國行為鎖定為某些特定行為,如果不把定義收窄,會出現很多意識形態的問題。

 他強調,《基本法》第23條主要的立法精神是維護國家安全,所以決定要把條文寫得清晰,並把哪些行為屬違反維護國家安全列入幾項實際行為上,這樣就絕對不會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不限制澳人與團體交流

 何厚鏵又表示,假如空間太大,會造成社會很多猜測,亦會被利用作危言聳聽,這既不利於嚴謹立法,也不利於澳門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何厚鏵強調立法的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而不是限制澳門人和團體與外國各類團體聯繫交流。只要有關交流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就絕對擁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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