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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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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 深設前海灣保稅港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9]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古寧深圳28日電】深圳市政府日前透露,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已於18日獲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設立。這是繼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後由國務院批准的國內第9個保稅港區,也是珠三角第1個保稅港區。

 根據國務院的批覆要求,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將實行封閉管理,深圳將根據相關程序擬定保稅港區的開發實施方案和產業發展規劃,並按海關有關規定組織保稅港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待條件具備後,海關總署將進行驗收。

珠三角首個 有利深港合作

 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位於深圳港西部港區,規劃控制面積3.7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國際中轉、配送、採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相關的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有關人士認為,前海灣保稅港區的設立對提高深圳港的綜合競爭實力,加快推進物流產業發展,推動深港兩地產業合作,實現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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