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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食物價格自年初起不斷上漲,雖然近日稍為紓緩,但基層市民仍叫苦連天。政府建議撥款1億元,為失業者、低收入人士、露宿者等有需要人士,提供至少6星期的食物援助,預計最少5萬人受惠。當局建議把全港劃分為5個區域,各由一間非政府機構負責營運食物援助計劃,並主動尋找受助者。當局將在下月向立法會財委會提出有關建議。
失業露宿者等為受助對象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當局建議撥款1億元推行食物援助計劃,當中6,000萬元會撥給負責營運的機構作營運費用,向經證實難以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的失業者、低收入人士、新來港人士、露宿者,及遭逢突變並出現即時經濟困難等個人或家庭提供食物援助;月入少於1萬元,或在申請食物援助前的6個月內,租住板間房、床位或天台等,未有受惠於當局早前宣布一系列紓困措施的人士,亦為服務對象。
當局表示,負責營運的機構須透過政府及其他地區組織合作,積極尋找受助者。如個別機構有實際需要,它們最高可獲得250萬元的一次性撥款,作為開展服務的費用。
此外,政府亦會繼續支援其他非政府機構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務,如有機構需要申請以優惠租金租用房署轄下物業,以營辦食物援助服務,社署亦會提供協助。當局認為,食物援助計劃的行政開支需維持在最低但合理的水平,亦需確保計劃有效管理及運作,以及建立有效的夥伴協作及網絡,以識別有需要的人士。當局建議在1億元當中,預留2,750萬元作備用款項。
提供6星期食物乾糧為主
受助對象可獲6星期食物援助,以乾糧為主,但服務機構可按情況向受助者提供熱食、新鮮、冷藏食品、餐券或嬰兒配方奶粉等食物。6星期後,機構可因應情況,考慮是否繼續向受助者提供援助。當局指出,如機構未能滿足受助者的特別需要,亦可向他們發放食物券。不過,當局卻未有交代食物券的運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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