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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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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藝術 ≠ 支持藝術家 (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09]

文:梁展峰

 筆者身邊的藝術家朋友都是參與本地展覽的常客,不過近來都少見他們的作品展出於各大藝術空間。相反,現在本地各展覽,如商場的應節聯展、藝術空間策劃的主題展,都多見新晉藝術家,資深的當代藝術家們像退休了一樣。非也!原來很多資深藝術家都很少被邀請參與本地聯展。

 有些個人魅力十足的,會應邀辦個人展覽,其他的都向外國找機會。除了打正「香港藝術」旗號的官方資助展覽,他們都參加不少海外邀請展或駐留計劃。筆者與個別藝術家閒聊,才發覺他們參加這些海外活動,除了明白「物離鄉貴」,「出口(才能)轉內銷」的生存策略外,還因為覺得與外地機構合作比本地藝術機構來得好。

 其實很多海外機構邀請香港藝術家時,酬勞不高,規模可能跟香港藝術空間的一樣小。不過,它們別於本地展覽主辦者,多多少少都有藝術家酬金,勝在體現對知識產權的尊重,相信藝術這個專業。香港的展覽主辦者若只得微薄的官方資助,沒有富豪支持,就只能勉強應付場租和製作,自然不能亦不願付起藝術家酬金。

 機構的資助緊絀,參展藝術家同受拖累,讓雙方發展都止於樽頸階段。另外,參觀展覽的藝術同好往往止於互相觀摩,缺乏討論平台,自然不能反映市場要求的「素質」和「水平」,「推介『好』藝術」變成抽象課題。最後機構只能滿足行政數字,保障資助,藝術家缺乏持續經費,作品規模原地踏步,反而走大眾化路線,保持曝光,留住觀眾。於是經費追不上展覽數字的每年增長,質與量的差距,可想而知。

 另一潮流—商場展覽,多以非牟利活動或「推廣藝術」之名舉行,自然少有藝術家酬金(但海外來港藝術家除外)。於是想以藝術家作為事業的大多數都專注發展畫廊和海外的機會,如向畫廊自薦或申請海外展或駐留計劃。反過來看,「無償參展」因為有供有求,不怕沒有市場。藝術新手、業餘藝人、自僱設計師和插畫家正需要展出和曝光機會,藉「無償參展」,至少一償心願,展出「自己的藝術」,或者可以「一夜成名」。於是藝壇如樂壇一樣,沒有四大天王或歌神獨領風騷,反而有不斷增加的新秀,讓觀眾應接不暇。

 現實是,「支持創意產業」的口號沒有讓香港藝術家成為一個社會職業,但以「無償參展」來「騎劫」創意作公關活動卻沒有減少。這也許建立於一個矛盾:我們支持藝術,但要錢的創意好像不夠藝術,設計才要買和偷。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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