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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被日本人譽為世間美食的河豚雖然美味,但劇毒無比,進食未經專業人士處理的河豚(見圖)有機會中毒。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證實,一名61歲男子前日在香港水域捕獲一條河豚,自行處理後進食,約4小時後出現面部及四肢麻木、乏力及暈眩的徵狀,於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求醫,毋須入院,現時情況穩定。該中心現正跟進有關個案,發言人稱,河豚含有河豚毒素,是一種耐熱毒素,烹煮過程中不會分解,呼籲市民切勿進食河豚,避免中毒。
河豚的劇毒大多分布在內臟,如肝、卵巢,甚至肌肉、皮膚都有毒。河豚毒性會隨季節變化,繁殖期毒性往往會變強;部分河豚的毒素更比氰化物強烈275倍。人類攝入0.2毫克河豚毒素便會出現中毒徵狀,攝入約1至2毫克更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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