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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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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自動上門」 學校遭迫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1]

 【本報訊】商業機構使用的不誠實銷售手法層出不窮,即使是傳授知識的學校,亦難逃成為受害者的厄運。近年有學校投訴,在沒有提出訂購的情況下,遭商業機構直接把電腦或文儀用品送到學校,其後再遭受涉嫌威嚇的手法迫令付款。有關公司熟知學校採購程序,把握「漏洞」,如選擇在學校長假期時送貨,更暗中保留與教職員討論訂購的相關電話對話錄音,若學校拒絕付款,即以此為據入稟索償。教育局指,類似案件雖非首次出現,但近期發生頻率較高,當局會發信讓學校加緊提防。

擇假期送貨 訛稱已訂購

 最新出版的《教協報》報道,教協今年陸續收到學校求助,投訴受到上述手法欺騙和滋擾。該會已致函警務處處長,要求正視問題,調查當中是否涉及刑事成分。據了解,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正調查事件,並已拘捕3名涉案者,及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教協會長張文光亦與教育局、消委會及多個警方部門舉行會議,商討加強學校免受不良銷售手法滋擾的意識。

 至於涉案公司使用的不良推銷手法十分多變,如先了解學校負責資訊科技的教職員姓名,校務處職工收貨時見到有關名字即不以為意,蓋章收貨。另外,涉案公司亦會選擇於學校長假期送貨,再混淆視聽聲稱學校已訂購而將貨物留下。而為「確保」學校會付款,他們更會暗中將與教職員的電話對話錄音,即使教職員只就贈品作基本查詢,公司也會聲稱學校已口頭訂貨,若學校要求退貨,對方即以惡劣態度作電話滋擾,更以電話錄音為環境證供,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學校索償。有學校已因敗訴要向對方付款,也有學校被迫作庭外和解。

採購程序或存漏洞須提防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港島)譚貫枝指出,該局亦收到學校投訴,案件初見於2、3年前,但近期發生得較為頻繁,局方會向全港學校發信,針對學校採購程序上的可能漏洞,讓校方知所提防。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陳永佳則表示,除學校外,亦有其他機構受到該等不良銷售手法滋擾。他建議學校應以掛號形式去函,申明沒有訂購並要求對方在合理時間內收回貨物。而消委會及警方也正考慮於《選擇》月刊及《警訊》披露該不良營銷手法,加強向市民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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