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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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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藏書疑遭變賣圖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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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20本印有浸大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圖書館校印的簇新英文書流出市面。前者為二手書店人員用塗改液除去校印的書籍。

 【本報訊】(記者 歐陽杏櫻) 昔有孔乙己說「讀書人竊書不算偷」,想不到他的「後輩」如今仍可能在校園出現﹗為鼓勵學生養成閱讀習慣,學校都出盡法寶推動閱讀風氣,學校圖書館的設立尤其重要。不過,圖書館書籍失竊問題卻長期困擾本港中小學。教育界估計,一所學校平均每年有逾20本書「人間蒸發」,若以全港近1,000所中小學推算,每年總共「蒸發」圖書達2萬本之多。本報近日發現,逾20本屬於一所直資學校圖書館的簇新英文圖書流出二手書店市場,校方卻毫不知情。有校長認為,學校若真發現圖書流出市面,應報警以警戒坊間書店,消除偷書誘因,亦要加強教育學生愛護書本。

 本報記者近日於旺角二手書店發現20多本印有「香港浸會大學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圖書館印」的簇新英文圖書,包括《Chinese Cinderella》、《loser》等,懷疑有人未經學校同意把圖書變賣圖利。記者以顧客身份查詢購買該些書籍的後果,店員解釋指「無事的,這些書都是學生拿來賣,一次過20多本,我地做生意無可能逐本檢查」,另一店員則隨即拿出塗改液塗走校印。有關書籍一律標價20元。

店員用塗改液遮校印

 王錦輝中小學發言人得悉事件後顯得驚愕,並指該校創校2年,校方無可能把圖書館書本義賣或送出。發言人又引述校長指對事件感奇怪,校方亦專程到有關書店買回2本原屬該校圖書調查,不排除曾出現圖書失竊。經「調查」後她再解釋指,有關書本為校方舉辦活動時送予另一個機構,校方未有想到圖書會流出市面,「校長話不用買回那些書,當算數了」。當被問到為何以圖書作禮品時,她則引述校長指「事件屬小事,不想特別交代」。事件揭示了學校圖書存在一定失竊風險,教聯會主席、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黃均瑜坦言,學校圖書館因資源問題,大都未加設任何防盜設施,失竊實難以避免,「基本上是無保安,更無可能做到零失竊,只能靠教育學生。」

 據他了解,一般學校圖書館每年損失的書逾20本書,除少數是因有學生借閱後不還外,其餘不易找到原因。不過他強調,若真發現圖書館失竊,學校應徹底調查,「圖書等同金錢,在圖書館信手拈來,對學生是引誘,一有犯事便應加以告誡,否則形成偷書風氣就麻煩了。」他又認為,校方可求助警方警戒二手書店,以消除偷書「誘因」。

校方稱欠資源難追查

 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副會長梁東林則表示,「始終會有同學唔乖(會偷書),但圖書館主任工作繁重,好難確保一本不漏(失書)」,只有請學生助理幫忙。他又稱,圖書館藏書量一般達1萬至2萬本,一般只能每半年至一年盤點一次,即使失書亦不易追查。

 律師黃國桐表示,若有人在學校不知情下把該校圖書館書籍賣給二手書店,已犯了偷竊罪,最高刑罰判監10年,而若有關書本具明顯證據如印有圖書館記號,該書店則屬「接贓」,最高刑罰亦是判監10年,視乎個別情況,輕則可能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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