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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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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由講:銷售金融產品 是「良心」工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2]

 ■區建生 特許財務策劃師

 從最近的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反映的不單只是產品出現問題,而且更深層地反映了人性的問題。關於金融產品所謂「創新」的結構性衍生內涵被包裝得無從辨認及理解,已有太多評論,我亦不會再加評論及分析。我只關注銀行職員銷售這些金融產品的環節。

錯誤推介後果嚴重

 有些人認為銀行職員在銷售雷曼迷你債券時是「好心做壞事」,由於銀行職員在執行公司的指示時,亦未有充分認識迷你債券的潛在風險,只是以為這產品是比定期存款能夠為客戶提供更高的利息,並沒有存在欺騙客戶的意圖。我認為上述看法並不恰當。本人亦是從事金融產品銷售及顧問的工作,我們要知道金融產品關乎市民大眾的血汗錢及養老金,錯誤的推介可導致很多人晚年生活上出現極大的財政困境。當我們作出任何關乎客戶血汗錢的處置方案時應要格外小心,若自己並未能充分了解產品利弊,便不能推介。

 推介未能充分了解的產品足以構成法律上的「疏忽」(Negligence)罪名。我認為銷售金融產品工作是一項「良心」工作,要聽從自己良心的審核。

事件涉道德教育

 我建議各位老師和同學討論事件時,假設同學是銀行職員的話,一方面要應付公司銷售的指示,一方面自己又未能充分了解要銷售的產品,到底同學應否執行這項銷售的任務?這討論實為道德教育。現時社會風氣充斥著只追求達成目標來獲取金錢回報而不理手段的觀念。尤其以一些理念如「見佛殺佛」般不擇手段去除阻擋達成目標的障礙更為可怕。當年輕人認為連「殺佛」亦是合理時,良心便被完全封閉,社會便只有自私自利,不顧別人死活的行為模式。希望各位老師開導同學,揭示良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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