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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各類監管機構間定期交流機制,加強信息交流。
2. 金融機構加強壓力測試,檢視風險管理模式及其效用,並確保機構嚴格遵守轉變中的監管規則。
3. 以建設深港金融合作試驗區為目標,推進一系列深港金融開放性試驗。
4. 加強兩地金融服務合作,爭取繼續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範圍,推動兩地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
5. 加強深港黃金市場合作,循序漸進地推進深港黃金市場聯動,逐步提高內地黃金市場國際化水平。
6. 推動「深圳通」和「八達通」的互聯互通,便利雙城市民交往。
7. 支持兩地金融機構雙向流動,互設異地分支機構、後台服務中心和金融數據備份中心。續推進中小企成長路線圖計劃,支持深圳企業到港上市。
8. 建兩地資本市場高層人員定期互訪制度,加強兩地資本市場在產品開放、技術支持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研究探索跨境交易、兩地上市、聯網交易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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