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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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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海小魚少」 中韓衝突根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8]

 【本報駐遼寧記者賈曉東、實習記者孫照17日電】中韓漁業糾紛已非一日之寒,中韓兩國官方一直都在探尋一條快捷的解決途徑。中國漁政指揮中心調查處處長馬為軍表示,中國漁民要想到韓方專屬經濟區捕魚,必須獲得韓國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才能進行。極端行為只是個別案例,大部分漁民均為合法作業。去年被韓國扣押的400多艘漁船中,有三分之二是合法的。

大部分為合法作業

 「《中韓漁業協定》剛開始生效時,糾紛主要以無證捕魚為主,現在主要是技術違規。一旦發現違規,中國主管機關也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如果韓方已經罰了款,國內就不再罰了。

 馬為軍認為產生糾紛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人多海小魚少」。「2001年之前,中韓之間的很多水域都是漁民的傳統作業區,很多漁民祖祖輩輩都在那裡生存,據說,每年春天魚在中國這邊產卵,長大之後就游到韓國那邊,漁民知道哪邊魚多。」馬為軍說:「漁民的船都是貸款買的,他們要養家餬口,又要還貸,但如果有船捕不來魚就掙不來錢,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

韓警違法扣中國船

 在《中韓漁業協定》簽署之前,兩國之間幾乎不存在什麼漁業糾紛,中韓簽署這一協定後,韓國開始據此管制在韓國專屬經濟區水域捕魚的中國漁船,中國漁船的捕魚海域大大縮小。與此同時,韓國每年給中國漁民發放的許可證也越來越少。

 中國漁業互保協會團體保險部主任邵燕平說,一些漁民和船東經常向她抱怨,「韓國罰款越來越多,執法越來越嚴,甚至違法辦事」。前一段時間有兩艘中國漁船在韓國群山被以「無證」理由扣押,但船長說他們明明有證,最後通過中國駐光州領事館傳真過去。可韓國海警又辯說日誌不合格,最終在中國領事館的干涉下,才無條件放人。」

 今年的捕撈旺季開始時,中國駐韓使館光州領事事務所領事孫利民和副領事李京彪就曾專門訪問木浦海洋警署與韓方協商管制中國漁船問題。據悉,該海洋警署每年扣留的中國漁船接近總數的一半。韓國海洋警察廳長姜熙洛本月10日也表示,中國駐韓副大使邢海明不久前也曾訪問過海洋警察廳,表示雖然會進行管教,但也是有困難的。

 專家建議由國家、海區、省市漁業管理部門組成相應機構,抽調懂韓語、懂法律、懂管理的人員代表漁民在韓國維權。不過,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在馬為軍看來還是「減少漁船」。「我們不批准新的漁船已經好多年,可是一些漁民除了捕魚沒有其他謀生技能,轉業壓力很大。消化現有漁船需要很長的時間,中韓漁業糾紛很難在幾年甚至幾十年之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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