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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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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可保留強積金續投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19]

 積哥表姨原本在一間快餐店任職,幾個月前年滿65歲便退休湊孫。她正在考慮如何處理自己的強積金事宜,表姨問:「最近投資環境這樣差,我女兒說我在這時候不適宜申領強積金累算權益,你認為我應怎樣做?」

 積哥回應說:「其實,只要你目前的財政狀況允許,可考慮暫時不申領強積金累算權益,留待日後市況好轉或因應個人需要再作申領。」

 雖然法例上強積金計劃成員年滿65歲便可申領強積金,但計劃成員亦可選擇不即時領取強積金累算權益,讓累算權益繼續投資滾存。事實上,最近便有強積金業界代表公開表示,計劃成員只要繼續投資滾存,現時因市況差而出現的虧損只屬帳面損失,未必會變成真正虧損。

 表姨續問:「不過現時市道低迷,把資金繼續投資會否招致更大虧損?」

 積哥則解釋,強積金是長線投資,計劃成員無須太過擔心短期跌市;即使市場在期間有上有落,長線而言也可以積聚回報。

 強積金投資是採用平均成本法,不論基金單位價格高低,都定期以相同金額購買,結果是價低時購入多些基金單位,價高時則購少一些。當市況好轉時,便會因在價低時購入較多基金單位,隨著基金單位的價格上升而獲得理想的回報。

 同時,強積金基金投資規定嚴謹,例如,投資在任何一個發行人所發行的證券及其他准許投資項目的總額,不得超越強積金基金的資產總額的10%,以達至分散風險的目的。此外,強積金法例規定不可投資於一些太高風險的結構性產品,亦不可以用槓桿方式投資。然而,強積金投資並非全無風險,只是制度上已具備多項的措施以減低潛在風險。

 積哥不忘補充道:「當然,接近65歲的計劃成員,應考慮把強積金投資轉移至較穩健的組合。」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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