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遭縱火,東主聞訊趕至了解情況。
地產公司東主向警方表示,一名自開業已在其公司工作的男員工,本年5月聲稱家有要事辭職並立即離開,其後朱在街上碰到該員工與同行東主密斟,有人又圖向舊同事借取鎖匙,拿取可能屬於公司的客戶資料。
至7月朱尋求法律意見後,向該名前僱員發出律師信,並要求該員工根據勞工法例,向公司賠償辭職一個月代通知金,但未獲對方理會;他不知事件有否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