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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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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開徵燃油稅 毋須人大審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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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早於1994年起,已將養路費、過橋費等統一,改收燃油附加費,是全國唯一沒有公路收費站卡的省份。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馬靜、實習記者何凡24日電】與致函國家發改委的1,700多名車主意見相左,國家稅務局官員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由於當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確要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故它的實施不需再經過人大審批。

 據媒體報道,國家稅務總局權威人士表示,就燃油稅徵收方案過去已經形成從量徵收的方式,目前並未改變。據一份1999年國務院通過的公路法修正草案中關於燃油稅的具體實施方案顯示:燃油稅的徵收採取從量徵收,而非從價徵收,也就是說按購買成品油的數量(容積)徵收,而不是按照成品油價格的百分比徵收。當時設定的燃油稅稅率分別為:汽油每升1.20元,每升柴油1.00元。

料今年內推出

 該官員還表示,燃油稅不會拖到明年再推出。一方面,目前國際油價相對較低,燃油稅推出時機較好,各方也已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如果取代養路費的話,新方案也需要盡快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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